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长沙汽车网 >> 质量投诉 >> 维权指南 >> 正文
专家:个人单方面要求做质量鉴定不合法
[2007年04月05日]   来源:汽车007周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 【双击滚屏

  某些事故或故障的发生,会出现双方难以界定责任归属的情况,这时质量鉴定就担当了维权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因为它所出具的报告将成为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

  本期嘉宾

  高级工程师    曹金生

  长期从事汽车质量的司法鉴定、仲裁鉴定以及汽车质量纠纷的鉴定和检验工作。

  高级工程师,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质量仲裁鉴定组组长,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专业办公室专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执业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

  鉴定

  只有双方委托才能进行鉴定

  007:在您日常的事务中,接触最多的就是汽车质量鉴定,这方面您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吗?

  曹金生:其实机动车质量鉴定的工作量很大,总结多年的经验,质量鉴定涉及到产品、设计、质量、使用、修理等多方面因素。另外,考虑到自燃、制动失效、零件断裂等情况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鉴定工作的复杂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

  007:您觉得现在的消费者对质量鉴定的认知度有多少?

  曹金生: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于车辆鉴定还欠缺了解。事故发生后,在消费者与厂商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消费者都会理直气壮地找到我们,要求鉴定部门作鉴定,这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碰到。其实他们不知道,车辆质量鉴定有着很严格的规定,对消费者而言,并非简单出钱就可以做鉴定。我想这首先是我们平时给消费者正确的引导不够。其次,也与部分商家、厂家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有关。

  国家质检总局4号令明确规定,个人单方面要求做鉴定其实是不合法的,只有消费者和厂家或商家双方都同意做鉴定,相关部门才可以受理并着手检测,出具鉴定报告。所以我们只有在接到由双方共同出面委托的鉴定时才可以开展合理正规的鉴定工作。

  不为很多消费者所知的是,质量鉴定还是一项风险性很高的工作,要求我们严格做到诚信、公正和公平。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厂家、商家而言,鉴定都是一杆秤,结果出来总有一方会处于相对被动的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具报告时不能有任何偏颇,对参与人员的要求非常高。

  举证

  要注重消费过程中的证据保存

  007:有多少比例的消费者会通过质量鉴定达到最终的维权目的?也就是说,质量鉴定对维权行为起到的实际效力有多少?

  曹金生:从我们的工作经验来看,通过鉴定得到补偿的案例的确存在。通过我们的帮助能让消费者有力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是我们很欣慰的事情。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遇到过不少消费者存在过度维权的倾向,所以我更想强调的是消费者要适度维权。

  所谓适度维权,就是要求消费者掌握好一个尺度,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都不愿看到,出现问题重在解决,作为个体寻求自身利益的维护无可厚非,但过多追求个人单方面利益的保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消费者维权的过激心态,致使在沟通过程中条件底线一再上调,最终反倒不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

  这就需要我们的消费者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维权并得到相应的索赔,尽量把事态控制在自己可以解决的范围内来寻求解决,做一个既懂得维权又会掌握尺度的“维权良民”。

  007:在本报维权专刊接触到的很多案例中,消费者要索赔就要负责举证,很多人因此却步,您认为是什么导致了他们这样的选择?在您那么多年的从业经历来看,质量鉴定环节在汽车维权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盲点?有什么要点能够传递给消费者以规避这些?

  曹金生:要维权就要取得有利的证据,这个证据又要是第三方出具的才有效,这就使得消费者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但不管怎样,首先需要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有一个比较冷静的应对心态。

  从目前我们接手的案例来看,普遍反映出来的一个问题是,消费者虽有比较明确的通过第三方出具鉴定报告的意识,但在发生事故之初以及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在过程中对证据的保护,而这样的忽略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日后的鉴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所以在这里我要提醒广大车主,发生事故后,一定要先固定现场再移动。所谓固定现场也就是利用我们身边的影像设备尽可能多方位、全面的记录现场,这对今后的鉴定工作非常有帮助。发生事故后,车辆最好存放在第三方机构处,甚至贴好封条,以免证据的不必要丢失。这些工作都是车主自己需要去完成的,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

  仲裁

  仲裁诉讼不可并行

  007:作为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汽车仲裁的情况?您在仲裁工作中最深的体会是什么?

  曹金生:仲裁最大的特点就是相对较经济,成本也比较小。和打官司不一样的是,仲裁不用经过严格的一审、二审和申诉这样的过程,流程上比较简便。但它也有自身的规则和程序,其中不能忽视的一点是要当事人双方都认可才能走仲裁的渠道解决问题。

  最重要的一点是,仲裁和诉讼是两个不可并行的途径。也就是说,出现问题通过仲裁和诉讼都可以寻求解决,但二者只可选择其一。从目前国内案例选择处理方式的比例来看,诉讼渠道明显更受欢迎,更多的人还是相对更熟知诉讼,对仲裁的认识不足甚至基本不知。

  联系卡

  有卡无卡要有明显差异

  007:现在,汽车专业办公室正在推广沪上第一张汽车消费维权联系卡,您对这此有什么看法?能否对他的推广给我们提些专业的建议?

  曹金生:我个人觉得维权联系卡的作用要体现在“有”与“无”之间明显的界限。具体说来就是,我们在有卡与无卡的消费者之间要能体现出明显的差异。目前,我们离这样的效果还有一段距离,这自然是我们做得不够到位的地方,所以我建议今后要在这方面有所改善。

  感言

  “考虑问题更周到了”

  007:2005年6月,汽车专业办公室成立,在您担任汽车专业办公室的专家以来,有没有什么和以往工作不一样的感受?

  曹金生:感受最大的就是比以前更忙了,考虑问题更周到了。担任汽车专业办公室的专家以后,我的工作还包括接受普通消费者的咨询,多种角度的问题也促使我更多地去做研究,更多地去接触,给予每一个消费者的回答都需要经过慎重的思考,所以明显感觉自己的责任更大了。

  我们的一句话可能会帮助消费者与商家解决问题,也可能会引起他们之间的摩擦或不愉快,所以接受这部分工作让我工作起来更谨慎,更认真。

 

查看更多  专家:个人单方面要求做质量鉴定不合法  的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汽车维权路漫漫[07/18]
新车质量提高 维修业务下滑 美汽[07/06]
怎样修车才能即保质量又省钱[07/05]
J.D.Power最新汽车质量排名[06/08]
2007年北美新车质量报告 福特获得[06/08]
现代汽车在美国2007年汽车质量调[06/06]
新车平均故障率达七成 降价背后质[06/01]
“五一”停车场违法收费被投诉最[05/09]
一季度中国汽车质量与服务质量投[05/09]
车展现场投诉威志 天津一汽很“无[05/08]
二锅头充防冻液?可别胡来 专家:[04/28]
汽车消费维权:三方协作才能做到[04/28]
     新闻评论     评论标题: 专家:个人单方面要求做质量鉴定不合法 

  热点专题
CR-V获得安全最高分搧了谁
C-NCAP:07年度车型最新评
改装车辆问题多 难卖掉 
2008东京改装车展览会于昨
东京改装车展开幕 “面目全
日本改装车展引人关注 
为争两张入场券 上汽 一汽
三大汽车集团去年销量均超
“三年质保”成为中高级轿
07年我国十大轿车厂家排名
 原装进口帕杰罗正式在华发
骏逸舒适型手动版上市 售1
  到店实拍
再来几款酷车
比亚迪F3R
名爵MG7车模
比亚迪车模耀眼
看她们拉的多开心
丰田车模
福特蒙迪欧致胜、别克
进口大众携辉腾、途锐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指南 | 诚聘精英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技术论坛
版权所有 © 2006-2008 长沙汽车网_汽车咨询第一站 Copyright © 2007 0731q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湘ICP备07008835号
联系电话:(86)07314080117 E- Mail:admin#0731qc.com(改成@)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中南汽车大世界  
本站信息均来自本站原创,网上收集,与经销商提供.如有侵权,请即时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