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里) 汽车反光号牌每副收费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这是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转发给北京市发改委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据悉,从今年起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依法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在对机动车发放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时,收取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
行驶证每本15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其中包括了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收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收取驾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对机动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时,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每次收费不超过100元,摩托车、拖拉机等车每次不超过60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